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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
关于出口货件收、发件方信息必须完整并正确的通知 - 再次提醒
发布日期:
2020-12-16
点击:
1773
尊敬的客户,
您好!
接香港DHL通知,所有寄运的出口货件, 收、发件方必须正确并完整的申报。
1. 如发件方或收件方为公司, 必须提供完整的收、寄公司全称, 联系人名(不强制要求姓氏+名字),地址,有效联系电话。
2. 如发件方或收件方为私人名义(无公司名), 随货必须提供联系人的全名, 即姓氏+名字。 例如:Michael是名字,Harden为姓氏, 那么完整的联系人名应为Michael Harden。
我司出货前不做逐一审核,人名不完整而导致的清关或退回等问题,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。
以上信息请各发件人知悉并相互转告 。 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!
深圳快鑫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16/12/2020